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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若干规定

关于教职工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若干规定

一、作息时间
1、上下班时间:上午7:45---11:15 下午1:00---4:30(由校务办公室负责人事工作的副主任负责)
2、用餐时间: 早餐6:45---7:45 午餐11:15---12:15(由校务办公室负责总务工作的副主任负责)
3、教职工大会(含政治学习、工会活动、教研组、年级组活动)时间:周五下午3:10---4:40(由校务办公室负
责人事工作的副主任负责)
4、升旗仪式时间:周一上午7:55---8:15(由工会主席负责)

二、关于请假制度
(一)关于病、事假
1、病事假半天
(1) 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办理请假手续。
(2) 在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教师向教导处主任请假,职工向校务办公室主任请假。私自委托他人请假、
私自与他人调课或请他人代课等情况,一经发现,以旷课(旷工)处理。
2、病事假1---3天(不包含3天)
教师向教导处主任、职工向校务办公室主任请假,请假需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办理,特殊情况应事先口头电话请
假,上班后及时办好补假手续。
3、病事假3天以上(包含3天)
向校务办公室主任请假,事假需请示校长准许后方可办理。

(二)关于公假
1、外出半天,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向年级组长请假;影响工作需提前1天向教导处主任请假,待得到允许
后方为有效。
2、外出1天以上向教导处主任请假。

(三)教工大会
需提前半天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四)升旗仪式
需提前向工会主席请假。
(五)产假、哺乳假
向人事干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复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违规处罚
凡违反上述规定,按学校奖惩条例处理。
四、以上规定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五、以上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上海市历城中学
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