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公示
关于组织浦东新区2010年学科带头人后备班、骨干教师后备班招生的通知

 

各教育署、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滚动发展,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开展2010年度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和骨干教师后备班的招生,并组织相应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

学科带头人后备班招收40人,骨干教师后备班招收200人左右。

 

二、推荐要求

1、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生。

2、专业水平要求:

(1)学科带头人后备班:浦东新区骨干教师且上一轮聘期考核优良者(见附件1)。

(2)骨干教师后备班:具有本科学历及中级(含)以上职称(幼儿园特别优秀者职称可适当放宽),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且教育教学经历2年及以上。其中德育学科需为学校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班主任学科,需为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3、教学与学术水平要求:

(1)教育教学实绩明显,近三年在区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教师(含区明星教师)优先推荐。

(2)近三年内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本学科领域的论文,或者主持(参加)过区级及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在市、区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声望和知名度。

三、推荐程序

1、各署根据分配人数,于11月5日前向各校分配推荐名额。原则上学科带头人比例不超过1.2%,骨干教师比例不超过12%的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除外)可申报。

2、各校根据教育署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教师,填写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于11月12日前报教育署。

3、教育署根据推荐要求对学校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如学历、职称等)。

4、各署根据被推荐教师推荐报名表,作好表格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

5、各署请于11月19日前把审定后的汇总名单及电子表格、推荐报名表一起交至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06室)。

 

四、其他事项

培训1、2010年度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和骨干教师后备班的培训时间为2010年11月—2011年5月,学习时间12—14天。其中学科带头人112课时,骨干教师96课时。原则上利用双休日及寒暑假时间培训。

2、参加培训结业者,将相应充抵240选修学分,并免修相关专项培训(如语文、数学、新农村等专项)。

3、参加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培训且结业的学员,具备参加下一轮次的学科带头人评审资格。

2007年1月至2012年5月参加下列培训且结业的浦东新区骨干教师,也视作已接受学科带头人后备培养,具备参加下一轮次的学科带头人评审资格,无需报名参加本次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培训。

(1) 参加市名师基地/高研班培训;

(2) 参加往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后备班培训;

(3) 参加区名师基地/工作室培养的优秀学员;

(4) 参加浦东新区英语高端教师TT标准培训;

(5) 参加教发院组织的委托由华师大或上师大进行培养的专项高研班(96课时以上)中的优秀学员;

(6) 参加区柔性流动工作获“优秀支教教师”称号者;

(7) 参加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培养;

(8) 参加浦东新区幼儿园名师后备培养的优秀学员;

4、参加骨干教师后备班培训且结业的学员,具备参加下一轮次的骨干教师评审资格。

2007年1月至2012年5月参加下列培训且结业的教师,也视作已接受骨干教师后备培养,具备参加下一轮次的骨干教师评审资格,无需报名参加本次骨干教师后备班培训。

(1)参加区名师基地/工作室培养;

(2)参加往年浦东新区骨干教师后备班培训;

(3)参加浦东新区幼儿园名师后备培养;

(4)参加区柔性流动工作获“优秀培训教师”称号者;

(5)参加英语高端教师ICELT培训

(6)参加教发院组织的委托由华师大或上师大进行培养的专项高研班(96课时以上)培训。

    5、本次后备培训费用全部由浦东教育局承担,为避免浪费培训资源,除因特殊原因请假并经教发院同意外,未完成后备培训结业的教师,将通报该教师所在学校和教育署,并取消下一轮该校后备报名资格。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