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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中学党支部2013年度下半年党建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2013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落实“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二期课改的理念,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生主动发展;同时为初中毕业学生学业达标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供重要参照依据,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要求,特制定“上海市历城中学2013年初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推优、自荐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爱明   副组长:杨文伟
组员:朱利民、周霞萍、陈忠良、陈昌茂、陈文俊、王春颖、王怡、吴佳烨、周晓青、石月、金天罡。
三、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
2.遵循公正、公开、公平、民主集中原则;
3.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做到质和量的统一;
4.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实施流程:
1.组建机构:组建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推优工作领导小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学生、教师评价小组,在班级中进行评议通过。
2.告知家长:告知家长在校园网上公示方案(4月26日),家长无显著反对意见,即可实施方案。
3.动员宣传:召开年级组学生大会做好动员,对相关班主任和教师做好宣传,组织相关学生收集自己学习成果材料。(4/23周二中午)
4.师生民主推荐:开展学生自评,师生评价小组根据评价各项指标推荐候选人,师生进行民主推荐,评价小组汇总推荐结果(年级组长王怡老师负责)。(4/26周五)
5.学校审核:评价小组将结果上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各类指标打分情况,结合学生一贯表现,审定推荐名单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填写推荐表。(4/27周六放学前)
凡是放弃推优资格的,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意向,并由家长与学生共同签字确认,学校在审议后,相关推优名额由综合测评名次依次递减的学生顺延获得,并再行公示。
6.结果公示:按综合测评的名次确定推优学生名单,推荐优秀生综合评价结果在全校公示7个工作日(5/2—5/10);自荐生填写《自荐表》,经班主任签字、校长同意后,在校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5/2—5/10),实行自荐。
7.结果投诉:学生对评价结果不服,公示期间,可向学校评价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